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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退休应办理的手续
时间:2006-10-30 18:11:00 作者:人事科 来源:人事科 【打印】 【关闭】 【收藏】

 


教职工退休应办理的手续 


    凡已达到(或延聘到龄的)退(离)休年龄的教职工,不需要本人申请,均在其达到退(离)休年龄的当月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由本人填写《退休呈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学校审批后,退休人员从批准的下一个月起领取退休金。

    已批准退休的教职工,应主动办理与本单位工作上的移交手续,领取退休文件,然后带一张一寸的免冠照片,到离退休处办理退休证,凭退休证或退休文件到财务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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