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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我校教职工报考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08-7-10 8:31:11 作者:师资科 来源:师资科 【打印】 【关闭】 【收藏】

 

关于2008年我校教职工报考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通知

人事〔200836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和《华侨大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暂行办法》(华大人〔200526号),2008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有关条件的同时,按照《华侨大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经学校审批后,专职辅导员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

二、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71-16网址:(福师大)http://zzlk.fjnu.edu.cn(厦大)http://kszx.xmu.edu.cn/zzlk.htm

2.现场确认:718-21日,福建师大仓山校区文科楼办公楼二层或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将无法办理。

3.其他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时间为2008102526日。

教职工自行到各高校研究生招生网详细查询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简章,按照具体要求进行报名、参加考试。

三、学校报考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报名和审核手续,并签署意见后于715日前《华侨大学教职工申请报考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和《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一栏由人事处审核盖章)送交人事处师资科,以便上报学校审批。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教职工攻读研究生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华侨大学教职工申请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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