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人员来校报到须知-厦门校区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

 

来校报到流程:

新进教职工填写华侨大学报到系统→单位在线审核→人事处在线审批→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单位报到→人事处报到→各职能部门办理业务。

一、新进教职工填写报到系统

新进教职工登录华侨大学教职工报到系统(http://xjbd.hqu.edu.cn;请用招聘时使用的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认真填写“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国内外进修”等版块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毕业的,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

特别提示:新进教职工将报到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请务必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按下提交审核按钮,并提醒单位进行初审。

如遇系统无法登录,请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蔡老师0595-22692338。

二、单位在线审核

单位需认真核实新进教职工所填信息(学习、工作经历需连续),确保其已达到报到条件,并已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到系统。

应届生需上传本、硕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另加教育部学历认证、《来厦工作备案表》)、《思想鉴定》。

辞职后重新录用人员需上传《辞离职证明》、《思想鉴定》(尽量提供)。

单位同时提醒新进教职工准备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教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登记表》(表格中“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卫计办审核意见”栏,需到原单位、原学校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卫计办盖章)

2)《华侨大学项目制人员岗位职责确认书》(境内人员填写,一式三份)或《华侨大学港澳台项目制人员聘用协议书》(境外人员填写,一式三份)

3)《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限硕士及以上填写。本科生来校满1年后提交《华侨大学教职工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三、人事处在线审批

人事处在线核实材料,审批通过后,与新进教职工确定报到时间及有关事项。

四、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派遣单位: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1103单元,邮编:361009 

联系人:徐舒倩  联系电话:0592-2213122

(一)签订劳动合同

1.纸质《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均需手写,不能复印。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单位离职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来厦工作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办理详见http://rsc.hqu.edu.cn/info/1036/1834.htm)及复印件1份。

(二)档案及报到证相关事项

报到证抬头:请填写“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或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转入单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路75号明发新城2楼。

(三)社会保险

已参保但未办卡人员如需申办社会保障卡,须特别说明;异地社会保险转移合并须在派遣公司缴满3个月,领取转移接收表前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需提交原缴交社保证明)。未参保人员入职7个工作日后,自行选择前往一家厦门的大型银行采集办理。

(四)公积金转入手续

1.若原单位在厦门缴纳公积金,需向原单位索取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全称、缴纳单位的公积金账号并及时提供,由派遣公司办理网上转入手续;

2.若原单位不在厦门缴纳公积金,请在厦门公积金开户并且缴交(至少1个月)成功后,再去建行办理转入合并;

3.派遣公司资料如下:单位名称: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滨南支行;帐号:5300010205000701575

(五)落户

落户时限为人事关系入厦成功后3年内。若3年内中途离职,离职后不予办理落户手续,也无法通过人事关系入厦政策在其他单位落户。落户地址:厦门市何厝边防派出所思明区莲前东路1744号,联系人:徐舒倩,联系电话:0592-2213122

(六)办理《厦门市就业失业证》

请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正面2寸免冠相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厦门市就业失业证》,并及时交由派遣公司管理。

五、单位报到

新进人员前往所在单位报到。将在报到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材料的原件交由单位验证,并将第二点提到的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六、人事处报到

报到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820,电话:0592-6161057。

新进教职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教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登记表》(表格中“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卫计办审核意见”栏,需到原单位、原学校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卫计办盖章);

2)《华侨大学项目制人员岗位职责确认书》(一式三份)

3)《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仅硕士及以上填写)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承诺书》(仅限厦门校区教职工,硕士及以上);

6)劳动合同(仅限厦门校区教职工提供,泉州校区教职工在人事处现场签订合同)等材料。

注:材料(1)(2)(3)(4)(5)可在人事处网站或报到系统下载。请务必提前与单位沟通填写,在用人单位报到环节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人事处审核。材料(4)和(5)无须单位盖章。以上材料务必齐全,否则将影响起薪。

七、各职能部门办理手续

1.领取校园卡。地点:B区三楼304室。

2.登记工资账户信息。地点:行政研发大楼三楼财务大厅。请提前在厦门市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储蓄卡,并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同时复印在一面A4纸上。

八、其他事项

1.党组织关系转接:中共党员到用人单位办理党员关系迁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华侨大学+党支部全称”,党支部全称可咨询所在学院。省内采取网上转接方式,党员本人通过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党员e家,http://www.dyejia.cn)申请组织关系转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必须具体到党支部。

2.各单位人事秘书联系方式(请点击下载

 

说明:参加工作时间及来校时间均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