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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05-06 浏览量: 编辑:

华侨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

培养的若干意见

华大人201615

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学校的责任和使命。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实现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

1.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与支持体系。

2.充分挖掘青年教师的潜力,将学校事业、团队建设和个人发展相结合。

3.明确方向,突出特色,形成团队,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富有活力、勇于创新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年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加强师德学风建设,通过宣讲、讲座、考察、培训等多种方式,注意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学风考核档案,在聘期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实施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

3.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查处机制,探索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参与的师德学风监督体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1.推进和完善新入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教学研修、助教实习等工作,建立起以教师发展需求为基础的阶梯式、多元化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育体系。

2.实施青年教师助教制。青年教师在入职后应随导师从事至少一学期的助教工作。担任导师培养工作的教师视为完成当学年服务工作量,并由学院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发给一定数额的绩效津贴;担任助教的教师不作教学工作量考核要求,学校发给基础性岗位绩效,学院应保证其担任助教的奖励性业绩绩效收入不低于同类教师的平均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和负责的执教精神。20166月以后新入职在学院工作的教师,未担任助教工作的,不能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健全青年教师教学考核体系,建立青年教师教学业绩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年教师教学情况,促进青年教师精心备课、认真讲课、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4.教师发展中心设立教学咨询服务平台,接受青年教师对教学效果、实践经验、成果总结等问题的咨询,打造青年教师的教学支撑和教学智库。

四、鼓励青年教师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治学严谨、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完善具备高水平成果的青年教师越级或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

2.各学院(研究院)要结合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建立健全青年教师科研素质培养的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协作意识。

3.加大力度支持青年教师申请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和中青年教师科技创新资助计划,对涌现出的优秀青年教师重点培养。

4.实施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制。学院(研究院)可遴选学术潜力较大的新入职青年教师加以培育,在其入职后的二年内可不安排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减半,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使其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延续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在培育期间的青年教师,学校发给的基础性绩效不受影响,奖励性绩效由所在单位自行设定。

五、加快青年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

1.具备一段境外研修经历。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青年教师,积极拓展国(境)外研修项目,帮助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争取使没有境外研修经历的青年教师在来校工作五年内都具备出国(境)外研修经历。学校将逐步在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时增加出国(境)外研修经历要求。

2.参加一次国际会议。加大力度,支持青年教师每年参加一次高水平国际会议,促进青年教师追踪国际学界学术动态。

3.建立一个海外基地。加大对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和具有海外研修经历的青年教师吸引力度,探索一个优势学科联系一所海外知名大学为培养基地,遴选优秀本科生、硕士生赴基地院校攻读博士学位,储备国际化师资力量,推动青年教师队伍结构国际化和来源多元化。

4.开设一门全英课程。加大全英文授课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升全英文课程授课质量,打造全英文精品课程。试行取得海外博士学位且符合全英文课程授课条件的教师,可直接授予全英文课程授课资格,支持青年教师在来校3年内均开设至少一门全英文课程。

六、支持青年教师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1.重视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创新创业的环境,科学评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标准制定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建立重视科技创新的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导向。

2.鼓励各学院建立以教师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为目标,与学科建设目标和福建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需要相结合的产学研实践基地。

3.实施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制。各学院(研究院)应结合学科特点、教师个人研究专长、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安排青年教师整学期赴相关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从事专业实践活动,提升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在部分学院(研究院)逐步实施新入职教师,在第一个或第二个聘期内,须赴相关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各学院应将教师专业实践活动折算相应的工作量,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分配,并将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活动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院(研究院)行政事务的管理实践,拓宽管理视野和思维模式,丰富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七、各学院(研究院)应根据青年教师队伍情况制定本单位培养细则,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书,做到“一人一案、因人而宜”。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确保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八、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华 侨 大 学

2016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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