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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8-10 浏览量: 编辑:洪志坚

关于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住房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本次认定仅限家庭在厦门市无住房且拟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人才申请,有房户或无购房计划无房户请勿申请申请对象为人事关系(纳税、医社保关系)在厦门的在职在岗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并在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才;

(三)市骨干人才及家庭成员可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取得户籍人数、取得户籍年限、取得户籍方式以及单身年龄的限制,其中非本市户籍骨干人才需在申请认定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二、骨干人才标准

市骨干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2.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四)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的人才,重点产业领域范围参考认定时的《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五)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汇总,一式1份。

申报表中人才入厦时间以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凭,两者不一致的,以在前的时间作为引进时间。在校生缴保的以毕业后缴保或纳税的时间起算。

(二)附件材料jpg或pdf格式,每个大小不超过2M,电子版材料务必清晰,所有材料均不得设置有密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包括:

1.正反面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在同个PDF文档中)。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分成2个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高级职称为条件申报的为必传,其它选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选传),分成2个文档。

4.来校工作协议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2020-2024学年聘期任务合同书。

5.人才类型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2个条件的也应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由于是认定制,建议只选1个最符合要求的人才类型对应条件即可。

6.提供首次在厦个税缴交证明和首次在厦社保缴交证明(分成2个文档)。人才入厦时间以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凭,两者不一致的,以在前的时间作为引进时间。在校生缴保的以毕业后缴保或纳税的时间起算。

首次在厦个税证明:2019年以后来校的教职工:https://mp.weixin.qq.com/s/wzcerD_ct6F3JiVF8zvZ-Q,起始年月请选择最早在厦缴税年月。2019年以前来校的教职工查询网址:http://xiamen.chinatax.gov.cn/,具体路径:“我要查询”,选择自然人登陆后,点击“我要查验”-“个税查验”-“税收完税证明查询”。起始年月请选择最早在厦缴税年月。

首次在厦社保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局自助打印机打印;也可自行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下载,具体路径:“个人办事”-“社会保障”-“社保证明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打印”。起始年月请选择最早在厦缴纳社保年月。

7.近12个月的在厦社保及纳税记录(入职未满1年的,只需提供入职至今的即可。社保及纳税记录分开成2个pdf)。

8.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9.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证明。在厦门市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凭身份证可自助打印,或可到i厦门APP(在搜索框输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证明”)或厦门市不动产登记网查询(地址:http://dazx.zygh.xm.gov.cn:8020/,点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查询)。

10.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附件4,本人签字后扫描)。

上述材料中,《申报表》《汇总表》和《查询授权委托书》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于95日(周)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至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01人才办,同时申报表word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qurcb@126.com。

其它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申报人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按照“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提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指定专人到人事处申报。

、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请各学院指定专人(教职工)与人事处沟通后,于96-11日到人事处(厦门校区行政1801)办理网络申报,上述所有扫描件原件备查,以便办理后续事宜。人才办联系人:高瑞峰、洪志坚,联系电话0592-6161058。

2.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等工作由市住房局按照《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及批次配售方案执行。据了解,本次申请的购房资格,拟于今年年末或明年年初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http://zfj.xm.gov.cn/官网公示(一般是年底前厦门市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的骨干人才名单推送至市住房局,住房保障局审核后,在第二年年初公示),适用于明年买房政策。具体骨干人才公示、购房资格公示、购房通知请务必关注厦门市人社局和厦门市住房局官网,如果住房保障局公示后,有商品房配售通知即可申购,无需通过学校办理手续。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申报表

2.厦门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汇总表

3.查询授权委托书范本

4.未婚声明范本

5.相关住房保障政策汇总



   

2023年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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