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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法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

时间:2023-11-18 浏览量: 编辑:谢静欣

关于申报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法

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遴选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法出国研修项目(LH)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名额:1人。

2.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3.派出时间:2024年年内。

4.留学地点: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5.资助内容包括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研修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基本要求。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申请人应为高校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5.申报时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根据《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有效期为两年);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5)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有效期为两年)。

6.同等条件下,取得全球性来华留学管理培训证书者优先。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请申请填写附件1、2,提交所在单

2.单位审核。请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等进行审查,确定申报名单,并填写附件3。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1121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3)纸质版汇总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室;厦门校区A1801室),并将材料的电子版按先后顺序发送至hqus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推荐。

5.系统填报。申请人于11月20日-22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受理机构:华侨大学。

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自11月20日开放,11月22日关闭。为避免后续时间紧张,申请人可提前注册系统进行预填写。

6.基金委面试。基金委计划于12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四、其他事宜

本项目由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录取人员应按照录取时确定的研修班次派出。录取后不再调整班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欣(师资科) 0592-6161099


附件:1.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申请表

      2.华侨大学教师师德专项考核申报表

      3.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申报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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