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浏览量: 编辑:谢静欣
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我校选派名额为3人。
2.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华侨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华大人〔2014〕15号)的基本要求。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须来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已从事访学研修、攻读研究生等脱产学习的人员,回校工作至少满2年方可申请;之前申报各类留学公派项目获得录取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本次将不再推荐。
4.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申请时提交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申请人须正在主持校级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承担的研究工作应与赴外研修专业方向相一致。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请申请人填写附件1、2,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请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等进行审查,确定申报名单,并填写附件3。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提交附件1-3,并附申请人个人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方合作者简历;
(6)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基金委网站公布的《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8)准备上述材料。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无须装订)交至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室或厦门校区A1801室,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并进行公示。
5.系统填报。通过学校评审的申请人,请及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自9月10日开放,9月25日关闭。为避免后续时间紧张,申请人可提前注册系统进行预填写。
6.结果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11月底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申请人需注意查阅“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5),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4.学校要求教师留学期间研修1-2门任教学科领域主干课程。具备全英文授课资格的教师,返校后应按国际学院、所在学院要求担任相关全英文课程。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谢静欣 张凯宁,0592-6161099。
附件:1.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依托项目在研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
3.华侨大学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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