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全职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推动博士后队伍建设,现就各单位报送全职博士后招收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一般应与流动站所在学科一致,必须是正在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要横向课题的博士生导师,能将博士后安排到科研任务中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重要横向课题、但不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可与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合作导师组,共同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
3.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时距法定退休年限应不小于两年。正在承担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鼓励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学院、研究院(以下称为“合作单位”),依托相近学科流动站招收博士后。合作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和研究指导,设站单位主要负责博士后的各类考核。
二、审批程序
1.单位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博士后合作导师资质,填写《xx学院(研究院)全职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件1)。同时,请各设站单位填写附件2,提供最新的博士后流动站简介。以上材料请于11月30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校审批并发布招聘启事。
三、其他事项
国家、福建省及学校提供的博士后待遇政策可查阅附件3,并请在博士后合作导师中积极宣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凯宁(行政研发大楼A1801,或李克砌楼302)
邮箱:hquszk@126.com
联系电话:0592-6161099
附件:1.xx学院(研究院)全职博士后招收计划表
2.xx博士后流动站简介
3.博士后相关待遇政策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