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4年度日本东华财团
资助赴日留学及参加国际会议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选拔2024年赴日本留学及参加国际会议人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来校工作满2年,外语符合日方要求或日语本科毕业,能胜任赴日学习及交流工作。
3.研修内容必须符合学校和所在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并有明确的学习研修计划。
4.已从事访学研修、攻读研究生等脱产学习的人员,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须回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二、名额及经费资助
1.赴日本留学,选派4名教师。日本东华教育文化交流财团为每位教师提供每月10万日元的奖学金,学校另提供每月3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2.赴日本参加国际会议,选派1人。日本东华教育文化交流财团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提供一次性包干的经费资助。
三、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东华教育文化交流财团2024年度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1)、《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附件2)或《华侨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3)、《参加国际会议的申请资助表》(附件4)、《华侨大学教师师德专项考核申报表》(附件5),中层干部须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
2.单位初审。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于12月1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
3.学校审批并公示。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初步拟定资助人选,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获得资格的教师须在2025年3月前派出。未按时派出的,学校5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留学资助申请。
2.本年度已获得其他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和已申报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本次不予受理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欣(师资科),联系电话:0592-6161099。
附件:1.东华教育文化交流财团2024年度奖学金申请材料
2.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3.华侨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
4.参加国际会议的申请资助表
5.华侨大学教师师德专项考核申报表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17日